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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和科技大學 資訊管理系 學生實務專題實施辦法 |
九十五學年度第一學期第五次系務會議修正通過
九十五學年度第一學期第六次系務會議修正通過
九十六學年度第一學期第五次系務會議修正通過
九十六學年度第二學期第一次系務會議修正通過
九十八學年度第一學期第五次系務會議修正通過
第一條 為提昇資訊管理系(以下簡稱本系)實務專題教學水準,並使教師、學生教學過程中有所遵循,特訂本辦法。
第二條 課程規畫目標:注重實務,以社會需求為導向,在倫理與實務並重的原則培育出兼具實作能力之專業人才。
第三條 實務專題類別:資訊類、管理類、綜合類。
第四條 實務專題題目規劃準則:題目規劃以下列幾項為原則
1.程式設計 | |
2.應用軟體開發 | |
3.多媒體設計/製作 | |
4.管理相關資料分析與評估 | |
5.技術開發/實作 | |
6.其他資管相關主題 | |
7.進修部同學若因時間限制,無法進行上述類型之專題,得以個案報告或研究等方式進行實務專題,惟仍須遵循本辦法其他相關規定。 |
第五條 指導老師之選定及分組方式
1.指導老師以本系專任教師為原則。 | |
2.每位專任教師以至多指導日間部及進修部各二組實務專題為原則,惟系務會議得依各學年度學生人數經決議後調整每位教師可指導專題組別之數目;另若因學生人數眾多或其他原因,導致指導教師不足,亦得經系務會議決議酌予增加教師指導實務專題之組數。 | |
3.若選擇校內他系教師或兼任教師擔任指導老師,則須有一位系上專任教師共同指導,任何他系教師或兼任教師同時間僅可指導一組同學,且此類指導教師之選定須經本系系務會議之同意後方可實施。 | |
4.同學選定實務專題指導教師後,須請老師簽署指導同意書並送交系辦存檔後始正式生效。各組一旦選定指導教師後,若欲更改指導老師或更換小組成員,並須經由系務會議正式通過。學生若違反以上之相關規定,該學年專題成績以零分計算。 | |
5.九十五學年度開始實務專題分組人數原則為:日間部每組3~4人,進修部每組4~5人。 | |
6.如中途欲更換組別,須經過欲加入組所有成員及前後任指導老師同意,並述明分配工作內容,於系務會議提出討論通過始得更換。 |
第六條 專題題目之決定與公布
1.實務專題題目可由教師主動提出學生選擇,或由同學自行決定題目並經指導老師同意。 | |
2.經指導老師同意之實務專題題目經系辦彙整後,以班級為單位正式公佈於本系網站上。 |
第七條 成績評定
1.實務專題第一學期之成績由指導老師全權評定,以一百分為滿分。 | |
2.實務專題第二學期期末舉行成果發表,專題成果發表前一週,各組指導老師須依學生實際狀況進行初審,初審未通過各組不得參與成果發表,將直接評定為不通過。初審通過者方得參與成果發表,為避免評分標準不一致及個人主觀考量等因素,由全系專任教師擔任評審,評審結果分二等級:通過、不通過(須修正並延至下學期再次報告),審查通過或修正後通過各組同學之學期成績由指導老師評定。 | |
3.各組須經全體評審老師過半數通過方屬通過,惟若老師有任何修正意見時,同學仍須依修正意見修改;若通過與不通過票數相同或僅差一票未獲通過者須視情況討論並重新投票決定通過與否。 | |
4.未通過評審各組須於次一學期根據評審委員會意見持續完成專題,於該學期結束前再次發表展示,並由全系專任教師擔任評審,如仍無法通過,則第二學期成績以不及格論,同學必須重修。 | |
5.通過評審各組若有部分成員之參與程度不佳,專題指導老師得依實際狀況予以個別不通過,並 要求其繼續進行學生實務專題之製作,學生之後續執行狀況仍由原指導老師負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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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若班級有不通過之小組導致學期成績登錄之問題,則有系辦依學校行政程序申請成績登錄「未完成」,並於次一學期完成成績之評定與登錄。 | |
7.通過評審之各組仍須於規定期限內、依系辦規定繳交實務專題相關報告資料。 | |
8.通過評審且表現優異之同學,將依全體評審委員之決議,頒發獎狀或獎品以資鼓勵,其姓名及優良事蹟公布於本系網站。 |
第八條 本辦法經系務會議通過,校長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